国家有“三包”政策规定。消费者购买的产品出现以下情况。有权要求经销者承担三包责任。
1.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没有说明的;
2.不符合明示采用的产品标准要求;
3.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4.产品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等法定部门检验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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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产品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
销售者应履行的义务
(一)不能保证实施三包规定的。不得销售目录所列产品;
(二)保持销售产品的质量;
(三)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不符合法定标识要求的。一律不准销售;
(四)产品出售时。应当开箱检验。正确调试。介绍使用维护事项、三包方式及修理单位。提供有效发票和三包凭证。
(五)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查询、投诉。并提供服务。
“张承辉博客” 「重点」实体店买的东西能退吗 https://www.zhangchenghui.com/2345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