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中国古代战争颇为频繁,与战争息息相关的,除了粮草,国力等直接决定因素外,军事制度的作用也不可小觑,一个好的军事制度可以大大提高国家军队的战斗力,一个好的军队与完善的军事制度是分不开的。今天我们就来看一下中国古代两大军事制度——府兵制与募兵制。
府兵制的创立
府兵制创立于中国南北朝时期,西魏宇文泰在550年创立府兵制,基本内容包括设立将军,领军制度和军籍管理。
西魏大统年间,国家重臣,也是把持朝政者宇文泰在全国范围内设置八个柱国大将军,包括他和皇帝在内一共八个。除了他都督国家内部与外部的军事,皇帝则只是挂一个虚名,并不能领兵,所以实际上全国军队的管理者是六个柱国大将军,宇文泰对六个大将军的数量极为满意,他认为这样合周礼六军之制;六个柱国下各督两名大将军,十二个大将军再另外管理两个开府,一开府领一军,因此全国共二十四军。战时,中央不仅命令开府将军,也会临时任命将军并配以兵马,这对开府将军手中的权力有所削弱;军籍管理方面则是将府兵的籍贯移出民籍,另立名单。
府兵,顾名思义,军府的兵,当时规定:当府兵者,资装皆自备,不负担其他课役。府兵制的建立,是西魏、北周军制方面的重大改革,宇文泰虽然是一位权臣,但他代表着国家中央,因此使得国家的中央集权制在军事上有了很大的进展。
隋府兵制的发展
隋朝建立后,在承袭前代军事制度的基础上,对府兵制作了巨大改革,进一步巩固府兵制度,隋文帝明确规定:军人除仍有军籍、隶属军府外,又与其家属一起编为民户,归州县管理;按均田制,分给军人土地,从事生产;还有的需要按照规定轮流到京城护卫或执行其他任务。
隋府兵制的统帅方面则沿用旧制“魏、周十二大将军遗制”,置十二卫,每一卫都有一名大将军,总指挥是皇帝。隋王朝的府兵制度大体和均田制有机结合起来,以此巩固府兵制度,与前朝不同的是,府兵统领权集中于皇帝手中而不是某一位大臣手中,这加强了封建皇帝的统治。
唐府兵制的完善
唐在统一全国战争胜利结束后,在国家军事制度上继续沿用府兵制,并随着国家的发展和军队的扩大对府兵制度进行了更加完善和详细的建设。唐贞观十年(636年),唐太宗李世民规定府兵的中央领导为左右卫、左右武卫等十二卫,加以东宫六率为次要机构,十二卫的大将军只有一人且直接听命于皇帝,这大大保证了府兵的忠诚,同时可以在理想状况下由皇帝直接掌握国家军队,东宫六率则各设率一人,归属太子管辖。府兵的基本单位是中央设在全国各地的折冲府,又称兵府或军府,折冲府由折冲都尉与果毅都尉两人统领,是折冲府的最高军事长官。折冲府以人数战力划分又有上、中、下三等,上府兵士1200人,中府兵士1000人,下府兵士800人。
国家以府兵制度和地理要冲位置定下“居重驭轻”的全国军事方针:军府设置在全国各地,尤其长安关内道最是集中的地方,中央也因此手握着重兵,有官员写道“举关中之众以临四方”。
关于府兵的忠诚度,唐朝皇帝除了提拔自己信任的人充当十二卫大将军外,还对军事调令格外重视,唐朝府兵必须凭尚书省兵部的兵符才可以调拨。
当国家陷入战争,皇帝将尚书省的兵符交给出战将军,命将率军出征,战事结束后,将领回朝,士兵归府,因此将军难以凭手握军队干预国事朝政,这就是后来人们说的“将无常将,兵无常兵。”
皇帝以此使统兵权成为临时的,又将临时统兵权与调兵权分离,保证了中央对国家府兵的绝对控制,可以维护中央集权和国家统一。
总之,如果说唐前代是在制度上将军事上的府兵制与生产上的均田制简单结合起来,那么唐代的府兵制则是对此的进一步完善,府兵制不但以均田制为基础,而且均田制也保证了府兵制的稳固,这两项制度共同造就了“兵农合一”的局面。
府兵是为国家而战的,府兵卫士21岁入军,60岁免役,国家给予田地,但出战需要自己准备兵器,甲胄和粮草,这是中国古代的寓兵于农。
有田地的府兵,平时参与农业生产,冬季闲时集中训练,除此之外府兵还有保卫京城和戍卫边疆的职责。
国家通过均田制保证府兵来源,也通过均田制减少国家军费支出。因而在后期均田制被破坏后,府兵制难以独善其身。生产关系总归是要反作用于生产力的。
唐募兵制的盛行
前文我们提到,府兵制度下征发的士兵要自带兵器粮食,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均田制的瓦解之后,许多士兵失去土地,没有经济来源,不仅无钱,连饭可能都吃不上,再加上唐代对外征战频繁,府兵下的士卒往往久戍不归,因此唐代中后期的府兵出战积极性普遍不高。
一直到唐天宝八年(749年),折冲府这个府兵制度的基层机构已经在全国范围内交不上哪怕一个士兵了,唐朝统治者才不得不停止府兵制度,改为募兵制。
为了提高人们参军积极性,政府对应募而来的士兵提供各种优厚待遇和特权,在当时已经有全家“一人当兵,全家光荣”的局面了。
值得一提的是募兵制下的士兵战力要高于府兵制下的士兵因为募兵制下的士兵是脱离生产的,是职业化的士兵,训练多于府兵制下的士兵,而且募兵制下的军队不仅由国家下发统一制式装备,而且国家承担军队全部支出。
府兵制与募兵制
府兵制和募兵制都是国家军事制度方面的建设,二者皆是在不同社会发展背景下产生的,也都比较适合当时的社会总体状况,但都不是完美无缺的军事制度。
比如府兵战士积极性不高,但国家军费支出很少,其调遣、训练和指挥等权力划分清晰,几乎免除了将帅擅权的危害。
又比如募来的士卒虽然积极性高、兵源充足,但是加重国家财政负担,使军事支出成为一大支出,甚至历史上一些国家因此亡国;并且军队训练与调遣归于将领,一旦将领有变则危害国家安定。
还有一点不同的是士兵身份,府兵制下的士兵是兵农合一的,既是士兵也是农民,募兵制下的士兵则是以军为业,总体看来募兵的兵更加难以统领。
总结
中国古代兵制在不断发展的社会中不断变化,如果统治者可以敏锐发现什么时候该用什么兵制,那么他可以纵横天下,睥睨四海了,而只知一味沿袭前朝制度,甚至不加改革,那么国家就有危险,唐后期的藩镇割据原因就有统治者在沿袭募兵制的情况下,没有敏锐发现军队的变化,不知节制地方将领募兵的权力。
总之,没有一定完美的军事制度,想要稳定就用府兵制,想要战力就用募兵制,中国古代统治者心如明镜,但就像我们普通人一样,不踩过的陷阱,永远认为不过如此。
“张承辉博客” 府兵制和募兵制的区别(什么是募兵制和府兵制) https://www.zhangchenghui.com/235601